[摘要] 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新调整,主要有哪些不同?舟山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注意些什么?
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新调整,主要有哪些不同?舟山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注意些什么?
【公积金政策新调整】
1、低首付款比例由现有的30%调整为20%
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低首付款比例由现有的30%调整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市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适当放宽职
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1、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并且目前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2、家庭成员(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公积金缴存地(以市、区、县为行政区域;舟山本岛范围内视同为一个区域)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
3、申请人或配偶为承租人且租赁时间连续满一年;
4、申请人及配偶当年未因租赁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租用住房建筑面积超过70㎡、非单身职工租用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44㎡的,分别按70㎡和144㎡计算支付房租提取额;合同约定租金超出租房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平均租金2倍的,按2倍计算,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平均租金价格,市区(含定海、新城、普陀)由市房管部门提供,岱山、嵊泗由当地房管部门提供,无法提供的,可参照市标准执行;
3、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当年支付房租总额且不超过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身职工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非单身职工提供结婚证和户口簿(同一户口簿内注明夫妻关系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经承租人单位核实盖章的《舟山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审核表》及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提取时间
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在一个年限内只能提取一次(先租后取)。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舟山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审核表》;
2、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家庭成员(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证明由中心通过房产信息网查询核实。职工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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