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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这些房产纠纷千万别中招

舟山日报  2015-05-07 10:16

[摘要] 自3.30楼市新政出台后,市场就一片暖洋洋,开发商、中介、二手房卖主、购房者均是各种忙,他们或忙着推盘开盘加紧销售,或东奔西跑带着客户看房,或寻思着该如何定价卖个更好的价钱,或踩盘咨询货比三家。

自3.30楼市新政出台后,市场就一片暖洋洋,开发商中介、二手房卖主、购房者均是各种忙,他们或忙着推盘开盘加紧销售,或东奔西跑带着客户看房,或寻思着该如何定价卖个更好的价钱,或踩盘咨询货比三家。

市场欣欣向荣,买家摩拳擦掌,但买房毕竟是百万上下的一件事,绝不可马虎应对,让自己在今后卷入纠纷漩涡。购买的房子遇到货不对板、房屋漏水等问题,都足以让人焦头烂额。所以小编特意总结整理了一些在购房过程以及交房过程中容易出现纠纷的典型情况,许能让置业者在今后的购房过程中尽可能避免“中招”。

购房时

关键词:信息欺骗

由于商品房多是期房出售,对于楼盘项目的了解也多来源于广告信息或者项目置业顾问的介绍,所以购房时必须先确认项目开发者正规性和广告信息的准确性。除了要实地看房以外,还要查看房地产商的营业执照和“五证两书”,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另外,交房开发商也应该提供“一表两书”,即《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房屋移交书》。缺少任何一项都有可能给接下来的购房或者交房带来麻烦。

关键词:定金纠纷

楼盘项目的信息了解到位,并打算购买的话,那么消费者就要开始支付一定的金额了。在此,需要提醒购房者首先要分清“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定金,简单的说就是预先给付开发商的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会退还,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定金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在市场上类似的称呼还有“认筹金”、“诚意金”等。出现在房屋认购书中的“订金”,是购房者对开发商的保证,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就可。

不过,还要提醒读者的是,购买者在支付金额签约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上一般会注明这笔金额是否会退还、几个工作日内退还等重要内容。

关键词:买卖合同

购房者选购房子时多为期房,且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所以购房合同至关重要。小编在这里,提几个重点的:“规划条款”中不仅要把小区平面布局图附在合同中,而且应该要求开发商将布局图中的很多内容标注清楚,比如层高、方位、小区出入口、绿化率、商铺市场定位等;对于拟配备会所的楼盘,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会所权属、功能、交付日期、是否对外开放、是否收费等;合同附件中,房型图一定要规范、细化,房屋各房间具体的尺寸、朝向、层高等都要标注清楚,并明确违约责任等。

此外,慎防霸王合同。虽然房屋买卖合同有统一范本,但依然有房产开发商会基于某些因素的考虑在合同中加入对购房者不公平的条款。一般霸王条款多藏匿于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中,而这些补充协议都基本是开发商的律师团队本着保护开发商的立场而制定的,购房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特别是附在后文的补充协议。

交房

关键词:房屋质量

商品房质量对消费者来说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关于房屋质量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所以在交房时建议购房者要认真对待验房环节,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选择专业的验房公司验房。如果是自己验房的话,好在收房之前就先去网上学习一下相关知识,验房的时候要多注意建筑结构、门窗、墙面、地面、顶棚、防水工程、采暖系统、给水、排水系统、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方面。

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也可向开发索取赔偿。而对于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关键词:面积缩水

根据图纸建造的房子面积不可能到100%,为此国家也制定了3%的面积浮动。可是不少置业者会发现交房时面积误差率超过了浮动的范围,钱交了面积却少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误差比例在3%以内的双方据实结算,若超过3%买房人可要求退房并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再次提醒读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约定细节,建议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做约定。

关键词:规划变更

在一次采访中,有位准业主就向小编抱怨,小区原按规划建设了一个会所,但是该会所从业主住进来后就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后开发商就计划将其改建成旅馆,令业主们十分不满。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小区建成入住,产权即发生转移,产权所有人已经由开发商转为全体业主,这时,开发商在没得到全体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权擅自改变小区公有土地用途的。业主们可以去相关部门查阅小区的整体规划审批,如果该地块属于小区已经入住的部分,那么,就可以有充分理由认为这种规划变更是不合法的。另外,即便是建设中的小区,开发商要变更已经对外宣传的规划,也应该对全体业主公示,在大部分业主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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