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余姚的老夏夫妇用毕生的积蓄给儿子买了一套婚房。不料,儿子登记结婚不久就意外身亡。因为担心儿子婚房成了儿媳财产,二老竟为已故的儿子找来替身,偷偷转移房产。2009年12月,老夏的儿子小夏和小美登记结婚。去年3月18日,小两口相约去杭州拍婚纱照。不料途中遭遇车祸,25岁的小夏不幸身亡。
(来源:东南商报)余姚的老夏夫妇用毕生的积蓄给儿子买了一套婚房。不料,儿子登记结婚不久就意外身亡。因为担心儿子婚房成了儿媳财产,二老竟为已故的儿子找来替身,偷偷转移房产。sf
2009年12月,老夏的儿子小夏和小美登记结婚。去年3月18日,小两口相约去杭州拍婚纱照。不料途中遭遇车祸,25岁的小夏不幸身亡。sf
尽管相处非常和睦,但老两口心里始终有一个疙瘩放不下,那就是房子。 sf
老夏夫妇为小夏结婚买下的这套婚房,房产证上只写了小夏的名字。如今这套房子的市价已达200多万元。 sf
经过咨询律师,老夏得知《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通过继承或者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才能作为个人财产。 sf
老夏担心了:自己辛辛苦苦攒钱买的房子,以后不就要变成小美的了?! sf
去年6月,老夏找到一个和他儿子相像的人,拿着儿子的身份证冒充房屋产权人,虚构房屋买卖合同,顺利将房屋产权转移到自己夫妇名下。 sf
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美得知了公婆背着自己,已经将房产转移。她一气之下将公婆告上了法院。sf
前天,余姚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法官指出,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那套房子是小夏的个人财产。但是,小美作为妻子,依法享有与小夏父母同等的继承权,有权继承小夏该套房屋的三分之一。 sf
最终,双方同意,由老夏夫妇支付给小美29万元作为补偿。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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