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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公布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2010年度城镇廉租住房开始申报

舟山晚报  作者:戴华国 於敏娜  2010-04-18 15:22

日前,岱山公布了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申请人(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购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一是至2010年6月1日前,申请人已取得高亭镇城区7个社区居委会范围内城镇非农业户口5年及以上且实际居住满5年;申请人系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的单身者;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各种房改优惠待遇,或已享受各类房改优惠政策但建筑面积在48平方米以下;二是2005年1月1日起至今,家庭人均私有房屋建筑面积均小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三是2008年至2009年申请人家庭每年人均年收入在13200元以下。

岱山县2010年度城镇廉租住房申请工作也已经启动。今年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已取得高亭镇7个城镇社区范围内非农户口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2009年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3倍以下(即11520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

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实物配租对象在上述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和历年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摇号产生,低保对象优先享受实物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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